9所高校试点综合评价招生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16-05-28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魏海政)近日,山东省教育厅出台政策,决定自今年起在普通本科高校组织开展综合评价招生试点,推进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考试招生模式改革,进一步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

    该试点依据考生统一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学校考核,按比例形成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学生。试点高校主要遴选办学水平较高、招生管理规范、自我约束机制健全的部属高校或省属本科高校。2016年,山东确定了省域内的山东大学等9所本科高校开展综合评价招生试点。

    据介绍,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从试点高校在山东省的统招计划中安排,且不能超过在山东省统招计划的20%。已经通过山东当年夏季高考报名并符合试点高校具体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综合评价招生。同等条件下,要向农村贫困家庭学生适当倾斜。